TNU

:::

云林县政府114学年度第2学期「中等以上学校清寒优秀奖学金」

{{Alt_title}}

一、承办单位:云林县政府。
二、项目名称:114学年度第2学期「中等以上学校清寒优秀奖学金」。
三、受理期程:115年03月01日至115年03月23日止。
四、申请资格:

(1)凡设籍本市6个月以上中等以上学校学生家境清寒。
(2)学业成绩平均80分以上,体育成绩70分以上(无体育成绩者不在此限)。。
(3)未享有其他公设奖学金及非各级学校夜间部、进修部、推广进修班、建教班、在职专班、空中大学等学生。
五、奖励方式:大学校院校(包含研究所):学生100名,每名3,000元(五年制专科学校前3年视同高中职校标准核给)。
六、申办方式:本案仅开放网络申请,请欲申请学生至系统申请(https://eservice.yunlin.gov.tw/),并申请后务必通知本校课指组初审送件。
七、相关注意事项及申请检附文件,请详见附件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