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NU

:::
浏览人次: 12614

Q&A

就学贷款Q&A
Q:申办就贷年收入资格?
A:资格1、家庭年所得总额为新台币120万以下。
资格2、家庭年所得逾120万元,但学生本人及其兄弟姊妹有2人以上就读有固定修业年限之高级中等以上学校及进修学校者(当学期在学中)。
:所得计算方式:学生未婚者(未成年)与其法定代理人、学生未婚者(已成年)与其父母;学生已婚者与其配偶。
所得为学校将申办学生清册送由教育部转财税中心审查后结果,财税中心会查核最近一年度综合所得,包括薪资、银行利息、营利、股利等。
年所得 符合申贷<资格1> 符合
<资格2>
所得合计数在114万元以下者 所得合计数在114万元至120万元间者
利息负担 就学期间贷款利息由教育主管机关全额负担 在学利息由教育主管机关、申请者各负担半额 在学利息自付全额
 
Q:如何申请就学贷款?
A:1.收到学杂费缴费单后,至台湾银行就贷入口网站,进行网络申请,并打印「申请/拨款通知书」(共三联),持以下证件,于规定时间内至台湾银行任一分行申办就学贷款对保。
在本校同一教育阶段曾于台湾银行办理就贷同学 新申办同学
●学杂费缴费单(只填可贷金额)
●学生本人身分证、印章
●全户户籍誊本(限户籍地或姓名有异动者)
●对保费用100元整。
●学杂费缴费单(只填可贷金额)
●学生本人身分证、印章
●户籍誊本一份(含学生及保证人),不同户者各自申请
●保证人(申贷学生未满二十岁者,由法定代理人双方共同担任保证人;若已满二十岁者,父母其中一人或另觅有工作之成年人一人),需亲自到场,并带身分证、印章
线上申贷
于该学程办理过就学贷款,可至台银申请线上申贷。
  2.于台银申请后,于规定时间内连同缴交资料缴回(或挂号寄回)课指组
 
Q:就学贷款需要缴交什么资料?
A:
一、台银该申办学期就学贷款申请/拨款通知书(台银对保后第二联学校存执)
二、
申办学期之学杂费缴费单
三、全户户籍誊本(申贷日前三个月内且记事栏不可省略)-(仅限新申请、资料更动者、转学生须缴)
 
Q:可贷多少金额?
A:学杂费缴费单上有注明可贷金额(具有学杂费减免资格或享有其他相关助学金者,需扣除其金额后之差额,为可申办贷款金额)。若您无需贷足额(欲贷款金额比缴费单上之可贷金额少),请交件约3-5日后,打印新的缴费单于注册前至规定地点缴费完成缴费。
 
Q:可以贷住宿费、书籍费、生活费吗?
A:本校住宿生住宿费为10,725元,故最高可贷校外住宿金额为本校住宿金额;而本校未代办书籍,故3,000元书籍费不建议加贷;若您额外申贷校外住宿费、书籍费约于开学后2个月内退款,生活费则为每月支付。
 
Q:哪里可以看到就学贷款相关讯息?
A:请参阅【东南首页/在校学生/助学资讯/就贷讯息】、【东南首页/行政单位/学务处/课指组/办理事项】、【东南首页/学生贷款专区】。
 
Q:如要办理休、退学,但该学期又有就学贷款怎么办?
A:办理休学、退学前,须缴清学杂各费后,始可办理。若承贷银行拨款至学校后应由学校归还承贷银行以代转偿其就学贷款。
 
Q:中途休学或退学应如何还款?
A:学生因休、退学中途离校,自离校日起满一年之次日起开始摊还本息;继续就学者,得向银行申请延后至学业完成后偿还。
 
Q:已申办了就学贷款,为什么最后又通知遭到退件了呢?
A:银行一开始给予贷款申请书,并不代表已全然核定您的申贷,您的资料得经财税资料中心初审(年所得)及银行复审(家中是否有人发生缴款异常之现象)通过后,方可申贷成功。
 
Q:如经财税中心审核不符合申请就贷或银行审核因故未能拨款怎么办?
A:请于学校通知七日内缴交该学期学杂各费,逾期未完成缴费者视同未完成注册手续。
 
Q:学生申请就学贷款应该如何还款?
A:依银行还款通知,按期赴贷款银行各营业部门缴款偿还,或向贷款银行申请活储帐户,办理自动转帐手续,既便捷又不会造成利息损失。
 
急难救助金Q&A
Q:什么身分可以申请本校急难救助金?
A:
一、伤病救助方面﹝学生本人﹞:遭遇意外伤害住院或死亡者。
二、生活救助方面(系指家庭一等亲):遭遇家庭一等亲身故者。

Q:如何申请本校急难救助金?需要那些资料?
A:请于课指组下载填写东南科技大学学生急难救助申请书、领据、汇款同意书(校外人士/学生),并检附申请书、医院証明或死亡证明书(事发3个月内,正本)、全家户籍誊本、低收入户证明(若有该身分才需检附)、父母(或监护人)及学生3人最近1年所得清单及财产清单后,于事发3个月内交至课指组(自强4楼/陈小姐/8662-5848办理。

Q:什么身分可以申请教育部学产基金设置急难慰问金?
A:学生伤病住院(需附诊断证明住院连续7天以上、住院申请1年以1次为限)、学生本人死亡、符合全民健保重大伤病标准者(健保局核定审查通知单,有效期间内皆可申请,非残障手册或诊断书);父母失踪6个月以上(3个月内之失踪人口协寻纪录) 、父母入狱服刑(在监执行证明)、父母 非自愿性离职者(失业劳工认定给付收据)、父或母或监护人符合全民健保重大伤病标准者、父或母或监护人因风水震火灾害诊断证明住院者(非一般伤病,例车祸、职灾等)、父或母或监护人死亡者。
 
Q:如何申请教育部学产基金设置急难慰问金? 需要那些资料?
A:请于课指组下载填写教育部学产基金设置急难慰问金申请表、切结单,并检附在学证明、全家户籍誊本、申请项目证明文件、父母及学生共3人最近1年所得清单及财产清单(请洽国税局)后,于事发3个月内交至课指组(自强4楼/陈小姐/8662-5848)办理。
 

服务教育Q&A
Q:通过服务教育II课程需要什么条件?(重修生)
A:1.于公立单位或非营利事业团体服务达10小时。2.网络台北e大志工基础教育训练(6小时版)。 3.服务心得报告300字以上。
 
Q:通过服务教育II课程需要什么条件?(一般生)
A:1.于公立单位或非营利事业团体服务达10小时。2.网络台北e大志工基础教育训练(6小时版)。3.服务心得报告300字以上。4.志工进阶课程上课6周。 
 
Q:如要选服务教育II是不是就是上学期被当就只能等上学期的选修?
A:服务教育II并无分上下学期之分,请于开学一周内上网加选或至课务组手动填单加选。
 
Q:服务教育II如是延修生没有导师要给谁签名评分?
A:课指组承办人。
 
学生意见反应Q&A
 Q:如何使用学生意见反应系统 ?
A:
一、首先进到校园资讯系统登入页面
二、点选学生登入选项,并输入帐号密码登入
三、登入后点选资料填报区--学生意见反应
四、填写完意见反应后,按送出意见即可。
五、会在一个星期内回复同学所提的意见
 
Q:校长有约的提问如何得到回复?
A:
一、与校长有约会议前会提早给各班同心桥提案单,希望同学们都能按时交回,才能请各业管单
位作回复,并在开会时将回复说明单给同学。
二、会做一份常见问题给各班作参考,因常见的相同问题一再提出也一再回复,让同学参考后再
作提问。
 
社团业务Q&A
Q:如何成立学生社团?
A:
一、由召集人提出申请,须检附申请书,社团组织章程、连署名单(须含20人以上)连署。
二、课指组审查章程草案及社团成立相关资料是否符合,不符合者将退件,经审查通过将通知召
集人准予召开会员大会与社团相关事宜。
三、完成会员大会召开并同时选出新任社长,召开第1次干部会议,推选相关干部,并拟定社团年度计画后,将资料汇整签奉学务长审核通过即正式成立。
四、社团使用表格可于课指组网页下载:
(一)东南科技大学社团成立申请表。
(二)东南科技大学指导老师基本资料表。
(三)东南科技大学社团成立连署名册。
(四)东南科技大学社团成立大会会议纪录表。
(五)东南科技大学社团新进成员资料表。
(六)东南科技大学社团通讯录。
 
Q:学辅经费活动申请及核销作业?
A:
一、申请、审核:
(一)学生社团,前一年度预算编列审核通过,于次年依计画预算表提出申请。
(二)填写「社团活动申请表」、「活动计划书」、「活动实施计画表」、「活动工作职掌表」、「活动流程表」、「活动经费支出预算表」等相关表单,送交由课外活动指导组初审,活动申请书(含经费概算表)等资料经学务长,会计室并签奉校长核准后实施。
二、执行:申请活动预算资料经校长核准后,依计画执行。
三、核销:活动结束后,执行单位将活动成果回报表书、活动成果检讨纪录表、活动成果报告表、劳务费申请单、活动经费支出明细表及凭证黏贴用单汇整后送交课指组办理核销,并签奉学务长、总务长、会计室、校长审核通过者,至出纳组办理请款事宜。
四、归档:核销签呈经校长批核后正本送会计室请款,另课指组及社团各保留一份影本备查。
五、学辅经费活动使用表格可于课指组网页下载:
(一)社团活动经费补助申请表单
(二)活动计划书
(三)社团活动实施计画表
(四)活动工作职掌表
(五)活动流程表
(六)活动经费支出预算表(申请用)
(七)东南科技大学社团活动经费核销申请单
(八)活动成果回报书
(九)活动成果报告
(十)活动成果检讨纪录表
(十一)活动经费支出预算表(核请用)
(十二)个人领据
(十三)劳务费申请单
(十四)活动经费支出明细表
(十五)凭证黏贴用单

Q:借用器材需带什么证件?
A:学生证、健保卡、身分证或现金500抵押。
 
就学优待、奖助学金Q&A
Q:如何才可以办理学杂费减免? 
A:具乡、区公所社会局(课)所发出之证明文件,含低收入户、中低收入户、  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给卹期内(满)军公教遗族、现役军人子女、原住民学生、身心障碍学生、身心障碍人士子女。
 
Q:如果都没有前项资格可减免学杂费,还有其他助学补助吗?如何申请呢?
A:有,可申请大专校院弱势学生助学计画助学金补助;本计画办理期间为每1学年第1学期9月份,为期一个月申办,资料送课指组汇整后,送相关机关审核,于每年11月公告合格名单,合格者将于第2学期获补助学杂费。所以第1学期乃为申请送件时程,须按原学杂费缴费。
 
Q:万一所申请大专校院弱势学生助学补助不合格,怎么办?
A:可依承办单位公告时程检附有关证明文件提出申复,惟申复未果者即无法获补助资格。
 
Q:我是申请大专校院弱势学生助学补助,为何我这学期学杂费还是没有减少。
A:本项补助程序是以一学年为单位,第一学期为申请送审程序,补助资格认定需待相关单位审核定后,方能于第二学期补助。
 
Q:学校于学期末发到各班之四联单,我要先缴费吗,可是我有学杂费减免身分?
A:不用,先检附各项证明文件办理减免后,再换单缴费。
 
Q:如果我要就学贷款,但是又要减免学杂费要如何办理?
A:先减免学杂费换单后,再办理就学贷款。
 
Q:我的减免证明文件尚未于规定办理期间取得,怎么办?
A:先行缴费,再与承办单位联系留下相关资料,于开学后一周内办理完成,届时在依据减免后之金额办理退费。
 
Q:我还尚未办理减免学杂费,但已先缴费了。
A:检附相关资料办理减免学杂费后,检具缴费单据办理退费。
 
Q:本学期申请转系要如何办理下学期减免?
A:待确定转系后,再持新转入的系别缴换单办理减免换单。
 
Q:我有两种以上证明减免身分,要如何办理较适当。
A:依规定各种身分减免只能择一,并择优申请。
 
Q:我是复学生,可以申请减免学杂费吗?
A:依规定学生只能于同一教育阶段申请减免1次,如果复学当学期尚未申请过就可以申请减免。
 
Q:我有办理减免学杂费但于学期中休学,该如何处理。
A:于开学后一个月内申请休学,同学可自行决定撤件或续留减免身分,如逾开学一个月视同保留当学期减免身分不撤件,且再复学时无法再办理减免学杂费(依规定同一教育阶段仅能申请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