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年次役男征服4个月军事训练Q&A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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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日期:101年11月2日 |
一、 何谓常备兵役军事训练(以下简称为军事训练)?
说明: |
- 因应募兵制,配合兵役法及征兵规则修正,凡83年次以后出生之役男,自102年起,经判定为常备役体位者,改征服4个月之军事训练。
- 4个月军事训练之施训内容,区分为第一阶段入伍训练及第二阶段专长训练,训练期间各为8周,合计役期为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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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83年次役男何时接受4个月军事训练?
说明: |
83年次经判定为常备役体位役男,接受4个月军事训练之时间区分如下:
- 高中(职)以下教育程度,目前未在学亦无升学意愿者,预计102年上半年征集,连续接受4个月之军事训练。
- 高中(职)在学学生,于102年6月应届毕业而无升学意愿者,于102年6月底毕业以后,再征服4个月之军事训练。
- 目前正就读大学第一学年(或五专第三学年)在学役男,得依其志愿,申请于大一、大二(或五专第三、四)暑假期间,分别接受第一阶段入伍训练及第二阶段专长训练。
- 未申请二阶段军事训练之大专校院学生,于缓征原因消灭后(如毕业、休学、退学或开除学籍等)再接受连续4个月之军事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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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大专校院学生申请二阶段军事训练之对象为何?
说明: |
- 83年次役男目前就读国内、国外或大陆地区之大学第一学年(或五专第三学年)在学学生。
- 84年次接近役龄男子符合上揭条件者(渠等申请二阶段军事训练,即视为志愿提前接受征兵处理),亦可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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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专校院学生申请二阶段军事训练,如何提出申请?
说明: |
- 申请时间、地点及受理单位:
于101年11月8日至11月30日期间,由役男或家长(或成年家属)向户籍地乡(镇、市、区)公所兵役单位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 申请时须检附证件:
- 学生证正反面(或在学证明)影本(或传真)【国外或大陆地区须经验证】。
- 役男及家长印章。
- 委讬成年家属申请时,须备妥受委讬人相关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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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已申请二阶段军事训练之大专校院学生,征兵处理程序为何?
说明: |
- 兵役单位完成兵籍调查后,将安排接受征兵检查,如判定常备役体位者,接续办理军种兵科抽籤【预定102年5月底前完成】。
- 预定102年6月中旬可接获二阶段军事训练征集令【征集令分别载明102年第一阶段及103年第二阶段暑假期间指定入营时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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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已申请二阶段军事训练之大专校院学生,倘无法如期接受训练时,应如何处理?
说明: |
- 未接获征集令前,得向户籍地乡(镇、市、区)公所兵役单位切结放弃原申请案,于缓征原因消灭后,再接受4个月之军事训练。
- 如已接获二阶段军事训练征集令,须符合「应征役男延期征集入营事故表」原因,始得检具相关证明文件向户籍地乡(镇、市、区)公所兵役单位申办延期征集;有关上揭延期征集入营事故表,可至役政署网站-业务资讯-役政法规查询-征兵规则附件「应征役男延期征集入营事故表」查询。
- 接获征集令役男,未经核准延期征集者,仍应依征集令指定时地入营,无故未入营者,依妨害兵役治罪条例移送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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