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NU

:::

财团法人台中市云田社会福利慈善事业基金会114年「云田乘风飞扬奖助学金」

{{Alt_title}}

一、承办单位:财团法人台中市云田社会福利慈善事业基金会。
二、项目名称:114年「云田乘风飞扬奖助学金」。
三、受理期程:即日起至114年10月15日止。
四、申请资格:

(1)具中华民国国籍,并设籍台中市满六个月以上(大雅区学子组须实际居住于大雅区六个月以上)。
(2)家庭经济弱势,且具奋发进取、积极向上之特质,并经就读学校、社会福利单位或相关机关证明属实。所称「家庭经济弱势」,系指:持有当年度中低收入户或低收入户证明;或未达政府核定中低收入户条件,但经社会局、乡镇市区公所、里办公处或学校核发家境清寒证明,且叙明因弱势境遇导致经济清寒之因果关系。
(3)前一学年度各学期学业成绩平均达七十五分以上(大雅区国中组为八十分以上),且无任何科目或领域不及格,并无惩处纪录。
(4)申请人须为当学年度实际就学之正式学生(即「在学学生」),不含当年六月已毕业且未升学者,以一户一名为限。
(5)就读于国内「高等教育深耕计画」受补助学校(公私立皆可)之在学学生,前一学年成绩平均达75分以上,且无任何一科及一领域不及格,亦无惩处纪录者。前项学业成绩系采计前一学年总平均成绩,如采等第者,应换算为分数。
(6)当学年入学新生:大学学科能力测验总级分达五十级分以上;四年制统一入学测验成绩入学,其加权后统测总分达五百分以上;经特殊选才或繁星计画入学之新入学生。
五、奖励方式:大专组(每学年各五名)-非大雅区学子:每名最高新台币捌万元;大雅区学子:每名最高新台币拾万元。。
六、申办方式:
          (1)非大雅区学子:由学生本人、法定代理人、就读学校或社会福利单位推荐申请。
          (2)大雅区学子:由就读学校统一汇转申请文件,不受理学生个人申请。
七、申请资讯:https://www.kumota.org/care-detail/scholarship01__114/
八、联络资讯:(04)2254-5523杨社工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