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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臺中市雲田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114年「雲田乘風飛揚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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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承辦單位:財團法人臺中市雲田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
二、項目名稱:114年「雲田乘風飛揚獎助學金」。
三、受理期程:即日起至114年10月15日止。
四、申請資格: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並設籍臺中市滿六個月以上(大雅區學子組須實際居住於大雅區六個月以上)。
(2)家庭經濟弱勢,且具奮發進取、積極向上之特質,並經就讀學校、社會福利單位或相關機關證明屬實。所稱「家庭經濟弱勢」,係指:持有當年度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證明;或未達政府核定中低收入戶條件,但經社會局、鄉鎮市區公所、里辦公處或學校核發家境清寒證明,且敘明因弱勢境遇導致經濟清寒之因果關係。
(3)前一學年度各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七十五分以上(大雅區國中組為八十分以上),且無任何科目或領域不及格,並無懲處紀錄。
(4)申請人須為當學年度實際就學之正式學生(即「在學學生」),不含當年六月已畢業且未升學者,以一戶一名為限。
(5)就讀於國內「高等教育深耕計畫」受補助學校(公私立皆可)之在學學生,前一學年成績平均達75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及一領域不及格,亦無懲處紀錄者。前項學業成績係採計前一學年總平均成績,如採等第者,應換算為分數。
(6)當學年入學新生:大學學科能力測驗總級分達五十級分以上;四年制統一入學測驗成績入學,其加權後統測總分達五百分以上;經特殊選才或繁星計畫入學之新入學生。
五、獎勵方式:大專組(每學年各五名)-非大雅區學子:每名最高新臺幣捌萬元;大雅區學子:每名最高新臺幣拾萬元。。
六、申辦方式:
          (1)非大雅區學子:由學生本人、法定代理人、就讀學校或社會福利單位推薦申請。
          (2)大雅區學子:由就讀學校統一彙轉申請文件,不受理學生個人申請。
七、申請資訊:https://www.kumota.org/care-detail/scholarship01__114/
八、聯絡資訊:(04)2254-5523楊社工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