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团法人台北市博爱福利基金会奖助学金
一、承办单位:财团法人台北市博爱福利基金会。
二、项目名称:财团法人台北市博爱福利基金会奖助学金。
三、受理期程:115年03月16日至115年04月03日止。
四、申请资格:
(1)领有身障手册(证明)或乡镇(区)公所核定低收入户之在学学生。
(2)在标准修业年限内,具有国内政府立案之大专校院或研究所在学学籍及中华民国国籍者,休学、延毕生不可申请。
(3)学业成绩学期平均75分以上,或班排在前40%内,且未有不及格之科目。
(4)操行成绩学期平均80分以上。
(5)年龄35岁以下。
(6)具各社会团体组织推荐者或教育界人士推荐者,以上一人撰写推荐函,并请推荐人于保证书上签名保证。
五、奖励方式:研究所新台币30,000元(5~15名);大学新台币20,000元(15~20名)。(2)在标准修业年限内,具有国内政府立案之大专校院或研究所在学学籍及中华民国国籍者,休学、延毕生不可申请。
(3)学业成绩学期平均75分以上,或班排在前40%内,且未有不及格之科目。
(4)操行成绩学期平均80分以上。
(5)年龄35岁以下。
(6)具各社会团体组织推荐者或教育界人士推荐者,以上一人撰写推荐函,并请推荐人于保证书上签名保证。
六、申办方式:打印纸本由申请人自行挂号寄送基金会。
七、相关注意事项及申请检附文件,请详见附件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