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台北市博愛福利基金會獎助學金
一、承辦單位:財團法人台北市博愛福利基金會。
二、項目名稱:財團法人台北市博愛福利基金會獎助學金。
三、受理期程:115年03月16日至115年04月03日止。
四、申請資格:
(1)領有身障手冊(證明)或鄉鎮(區)公所核定低收入戶之在學學生。
(2)在標準修業年限內,具有國內政府立案之大專校院或研究所在學學籍及中華民國國籍者,休學、延畢生不可申請。
(3)學業成績學期平均75分以上,或班排在前40%內,且未有不及格之科目。
(4)操行成績學期平均80分以上。
(5)年齡35歲以下。
(6)具各社會團體組織推薦者或教育界人士推薦者,以上一人撰寫推薦函,並請推薦人於保證書上簽名保證。
五、獎勵方式:研究所新台幣30,000元(5~15名);大學新台幣20,000元(15~20名)。(2)在標準修業年限內,具有國內政府立案之大專校院或研究所在學學籍及中華民國國籍者,休學、延畢生不可申請。
(3)學業成績學期平均75分以上,或班排在前40%內,且未有不及格之科目。
(4)操行成績學期平均80分以上。
(5)年齡35歲以下。
(6)具各社會團體組織推薦者或教育界人士推薦者,以上一人撰寫推薦函,並請推薦人於保證書上簽名保證。
六、申辦方式:列印紙本由申請人自行掛號寄送基金會。
七、相關注意事項及申請檢附文件,請詳見附件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