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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失业劳工子女114学年度第2学期就学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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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承办单位:台北市。
二、项目名称:失业劳工子女114学年度第2学期就学补助。
三、受理期程:115年02月02日至115年03月31日止。
四、申请资格:

(1)设籍台北市之非自愿离职失业劳工,且子女就读国内大专院校具正式学籍(不含研究生、公费生、各类在职班、学分班、假日班、轮调建教班学生、空中大学、空中进修学院、学士后各学系学生及大专校院延毕学生等)。但申请人与设籍本市之国民结婚,且获准居留依法在台湾工作之外国人、大陆地区、香港或澳门居民,不受设籍限制。
(2)申请人须于114年10月1日至115年3月31日期间非自愿离职失业,且提出申请补助时仍未就业,并符合失业1天以上未满6个月〔失业起始日未于此期间者,不予补助〕。。
(3)申请人及配偶113年度综合所得总额在新台币148万元以下。
(4)申请人子女未领取政府其他同性质之各类就学补助或学杂费减免优待(例如:已领取教育部高中职免学费补助、大专院校弱势学生助学金等,不予补助)。
(5)申请人子女就读「私立大专」注册缴费单已扣减学杂费减免1.75 万元者,须将教育部已扣减之1.75 万元款项退回学校,始能请领本局补助;如未退回,将因重复请领而被取消补助资格。
五、奖励方式:私立大专院校(含五专后2年):每名学生新台币 35,800元。
六、申办方式:线上申请(https://service.taipei/case-detail/AJ004),或打印纸本由申请人自行挂号寄送。
七、相关注意事项及申请检附文件,请详见附件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