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115年度(114学年度)「就读高级中等以上学校学生奖学金」
一、承办单位:新北市。
二、项目名称:115年度(114学年度)「就读高级中等以上学校学生奖学金」。
三、受理期程:115年4月1日上午9时起至4月20日下午5时。
四、申请资格:
(1)凡设籍本市满6个月以上,在国内高级中等以上学校就读学生,得申请本奖学金。但已享有师资培育校院、军警校院、特殊教育学校之全额学杂费补助、就读各类进修学分班、空中大学或第3年起之硕、博士班研究所学生及延长修业期限学生不得申请。
(2)本奖学金申请时,除新生1年级及五专4年级(视为大专1年级)采计1年级第1学期成绩外;其他年级均采计前1学年之2学期成绩(例如:2年级生采计1年级第1、2学期成绩),并同时符合下列标准:
1、学业成绩总平均在80分以上;体育成绩一般学生在70分以上,身心障碍学生在60分以上。
2、大专院校以上如无选修体育,或高中职学校依教育主管机关规定免开体育课者,得免附体育成绩,请于体育成绩字段勾选「体育免修、未修或已修毕」。
3、前1学期(1年级)或前1学年(其他年级)有记过以上处分者,不得申请。
五、奖励方式:本年度为提升对低收入户及身心障碍学生之照顾,调高发给金额,大专院校组(含五年制专科学校4、5年级及研究所):共335名。低收入户或身心障碍学生,每名由新台币(以下同)2万元调高至3万元;一般学生,每名2万元。(2)本奖学金申请时,除新生1年级及五专4年级(视为大专1年级)采计1年级第1学期成绩外;其他年级均采计前1学年之2学期成绩(例如:2年级生采计1年级第1、2学期成绩),并同时符合下列标准:
1、学业成绩总平均在80分以上;体育成绩一般学生在70分以上,身心障碍学生在60分以上。
2、大专院校以上如无选修体育,或高中职学校依教育主管机关规定免开体育课者,得免附体育成绩,请于体育成绩字段勾选「体育免修、未修或已修毕」。
3、前1学期(1年级)或前1学年(其他年级)有记过以上处分者,不得申请。
六、申办方式:仅开放网络申请,线上注册及申请:请迳至新北市高中以上学生奖学金申请网(http://award.ntpc.edu.tw/),或新北市教育局首页/(上方)便民服务/福利补助/(下方)拼图/高中以上学生奖学金申请网(http://award.ntpc.edu.tw/)。
七、相关注意事项及申请检附文件,请详见附件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