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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义市中等以上学校清寒优秀学生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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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承办单位:嘉义市政府。
二、项目名称:嘉义市中等以上学校清寒优秀学生奖学金。
三、受理期程:114年10月1日至114年10月15日止。
四、申请资格:
    (1)设籍嘉义市6个月以上,就读国内高级中等以上学校(不包括空中大学、补习学校、进修学校、夜间部、推广进修班、建教班、研究所及在职专班)之在学学生。
    (2)家境清寒且符合规定者(低收、中低收)。
    (3)确具家境清寒或家庭突遭变故之事实者。
    (4)一年级下学期起可申请本项奖学金。
    (5)学期学业成绩总平均在八十分以上,且当学期未有旷课及记过纪录者。
五、奖励方式:大学校院及专科学校共23名,每名5,000元。
六、申请方式:将资料缴交至本校课指组初审,由学校统一寄件进行审核作业。
七、承办电话: 05-2254321转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