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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知文化部宣传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法第10条之1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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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艺文表演票券正常流通,文化部于112年增订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法第10条之1
针对艺文表演票券常见的黄牛行为「加价转售」及「以不正方式取得票券」加以规管

为避免学生族群违反规定,请同学相互提醒宣导,不要购买黄牛票、转贩售票券不得加价、不得以不正方式
(例如使用外挂程式
)购买艺文表演票券,以免触法。黄牛防制宣导海报如附加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