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军退除役官兵辅导委员会「国军退除役官兵支领退休俸赡养金及生活补助费人员子女教育补助费发给办法」草案及补助数额表,因涉114学年度第1学期本部相关助学措施之学生申领作业
主旨:有关国军退除役官兵辅导委员会「国军退除役官兵支领退休俸赡养金及生活补助费人员子女教育补助费发给办法」草案及补助数额表,因涉114学年度第1学期本部相关助学措施之学生申领作业,详如说明,请查照。
说明:
一、 依国军退除役官兵辅导委员会(以下简称退辅会)114年9月2日辅给字第1140062025号函(如附件)办理。
二、 依教育部拉近公私立学校学杂费差距及其配套措施方案主轴(简称拉近方案)、大专校院弱势学生助学计画助学金(简称弱势助学金)及各类学杂费减免之各该法规或补助依据规定,皆订有学生已获政府其他相关学杂费减免、补助或与补助学杂费性质相当之给付者,除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重复请领,合先叙明。
三、 114年6月27日总统公布国军退除役官兵辅导条例增订第27条之2,退辅会研拟之「国军退除役官兵支领退休俸赡养金及生活补助费人员子女教育补助费发给办法」草案(以下称该办法)及补助数额表,因行政院为期周妥,请该会报院审阅同意后再会同本部发布,待发布后由该会各荣服处正式办理支领退休俸、赡养金及生活补助费之人员之子女教育补助费申办作业,惟为避免该办法发布期程未定,致学生无法申领本部各项减免学杂费性质相当之给付措施,爰114学年度第1学期配合办理事项如下:
二、 依教育部拉近公私立学校学杂费差距及其配套措施方案主轴(简称拉近方案)、大专校院弱势学生助学计画助学金(简称弱势助学金)及各类学杂费减免之各该法规或补助依据规定,皆订有学生已获政府其他相关学杂费减免、补助或与补助学杂费性质相当之给付者,除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重复请领,合先叙明。
三、 114年6月27日总统公布国军退除役官兵辅导条例增订第27条之2,退辅会研拟之「国军退除役官兵支领退休俸赡养金及生活补助费人员子女教育补助费发给办法」草案(以下称该办法)及补助数额表,因行政院为期周妥,请该会报院审阅同意后再会同本部发布,待发布后由该会各荣服处正式办理支领退休俸、赡养金及生活补助费之人员之子女教育补助费申办作业,惟为避免该办法发布期程未定,致学生无法申领本部各项减免学杂费性质相当之给付措施,爰114学年度第1学期配合办理事项如下:
(一) 该办法适用人员之子女倘符合本部拉近方案、弱势助学金及各类学杂费减免等申领资格,请依学生意愿及教育部各该助学措施规定,协助其办理相关作业及学杂费减免。
(二) 倘该办法于114学年度第1学期结束前正式发布,学生如欲选择申领退辅会办法之补助,请学生办理缴回教育部拉近方案、弱势助学金或各类学杂费减免之补助款,并开立「收据」或「该生业缴交当学期全额学杂费」之相关证明,俾利该生向退辅会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