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县政府114学年度第1学期「自强优秀学生奖学金」
一、承办单位:彰化县政府。 |
二、项目名称:114学年度第1学期「自强优秀学生奖学金」。 |
三、受理期程:114年10月01日至114年10月9日止。 |
四、申请资格(本校大专组送件数限6位;研究所组送件数限1位): |
(1)凡设籍本县满6个月以上现为国内公私立高级中等以上学校自强学生(不含空中大学、教育推广学分班、实习生、在职进修及学分补助费之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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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且未领受公费待遇之优秀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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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低收入户或中低收入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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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内政部「服兵役役男家属生活扶助实施办法」规定,经核定为甲、乙、丙级扶助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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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符合「彰化县政府办理特殊境遇家庭扶助实施计画」第肆点第一项第一款至第七款子女教育补助相关规定,经本府社政单位认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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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家庭遭遇变故,致生活陷于困难,经班导师认定并由学校出具书面证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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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大专院校、研究所之学业成绩平均在八十分以上,操性成绩(或综合表现)八十分以上且综合表现良好,无记过以上之纪录。身障学生得不采计体育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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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奖励方式:大专院校、研究所学生8,000元。 |
六、申请方式:将资料缴交至本校课指组统一汇整后,送承办单位进行审核作业。 |
七、申请资讯:https://www.newboe.chc.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