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县政府114学年度第1学期南投县国民中学以上学校清寒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
一、承办单位:南投县政府。
二、项目名称:114学年度第1学期南投县国民中学以上学校清寒优秀学生奖学金。
三、受理期程:114年09月01日至114年09月26日止。
四、申请资格:
(1)凡设籍本县六个月以上,现为国内公私立中等以上学校之学生,符合下列规定而未享有公费及政府其他奖学金,并有书面证明者,得向学校提出。
(2)家庭遭遇变故致生活陷于困难,经导师出具证明者。。
(3)持有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户证明者。
(4)其他家境清寒,经导师出具证明者(条列式简要叙明学生家庭境况后由导师盖章即可)。
(5)学校成绩平均在八十分以上,操性成绩八十分以上。
(6)学生一年级新生于第2学期始可凭上学期成绩申请奖学金,本次应附113学年度第2学期成绩单。
(7)不包括空中大学、教育推广学分班、实习生、在职进修及学分补助费之学生。
五、奖励方式:硕士十五名,每名新台币三千元;大专三十名,每名新台币三千元;原住民十名,每名新台币一千五百元。(2)家庭遭遇变故致生活陷于困难,经导师出具证明者。。
(3)持有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户证明者。
(4)其他家境清寒,经导师出具证明者(条列式简要叙明学生家庭境况后由导师盖章即可)。
(5)学校成绩平均在八十分以上,操性成绩八十分以上。
(6)学生一年级新生于第2学期始可凭上学期成绩申请奖学金,本次应附113学年度第2学期成绩单。
(7)不包括空中大学、教育推广学分班、实习生、在职进修及学分补助费之学生。
六、申请方式:将资料缴交至本校课指组统一汇整后,送承办单位进行审核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