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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学年度第2学期教育部学产基金设置低收入户学生助学金申请(114年2月17日至114年3月7日止,逾期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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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办时间:自114年2月17日至114年3月7日止(逾期不受理)。
二、申请资格:本校日间部/进修部学士班,并已办理113-2学期低收学杂费减免之学生,且学业成绩达60分以上、无小过以上之处分。
三、申办地点:学务处课指组(自强4楼)。
四、应检附文件:申请书、前学期成绩单。

 
 
*为避免影响陈报作业期程,资料请备齐后再送件,并请务必于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作业,逾申办期间送件者,视同资格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