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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团法人得力教育基金会「清寒奖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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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承办单位:财团法人得力教育基金会。
二、项目名称:清寒奖助学金。
三、受理期程:114年9月1日至114年9月20日止。
四、申请资格:
    (1)本国籍各院校大学部或独立学院之学生(不含五专、研究所、夜间部、推广教育部、进修部及空中大学)。
    (2)未享有公费待遇,或享有其他类似之特殊境遇性质之奖学金超过(含)两万元。
    (3)确具家境清寒或家庭突遭变故之事实者。
    (4)前一学期之学业成绩80分以上及操行成绩75分以上,且未曾有因故意行为,遭记警告以上惩处记录者。
    (5)一户以发放一名为限。
五、奖励方式:每名发给新台币贰万元整(本奖学金以每学期五十名为原则)。
六、申请方式:备妥申请文件后,挂号寄基金会(台北市松山区南京东路五段188号十楼)。
七、承办电话: 02-8787-3798转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