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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达教育部为预防性传染病,持续强化校园性教育及性病防治宣导,以维护学生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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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  函  
    机关地址: 10051 台北市中山南路5号
    承 办 人: 李美婷
    联络电话: 02-7736-5613
    电子邮件: mtlee@mail.moe.gov.tw
   
受 文 者: 东南科技大学
  发文日期: 中华民国110年10月29日
  发文字号: 台教综(五)字第1100145532号
  速  别: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条件或保密期限:  
  附  件: (1件) 原函及附件( A09000000E_11000145532_doc2_Attach1.pdf,共一个电子档案 ) 1101297489_1_A09000000E_11000145532_doc2_Attach1.pdf (附件一)
 
  旨: 为预防性传染病,请持续强化校园性教育及性病防治宣导,以维护学生健康,请查照。
 
明:  
  一、 依卫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本(110)年10月22日疾管慢字第1100300657号函办理(详如附件)。
  二、 依据该署传染病通报系统资料显示,近年国内淋病疫情呈上升趋势,尤其109年确定病例数大幅上升,本年1-8月确定病例数相较于109年同期亦呈上升趋势。又依105至本年1-8月确诊个案之年龄层资料分析显示,确定病例数13-24岁占33%,高居第2位。
  三、 为提升年轻族群性传染病自我保护防治知能,请加强校园性教育及性传染病防治卫教宣导,包括性传染病介绍、正确使用保险套、安全性行为、避免多重性伴侣及勿使用成瘾性药物等。
  四、 发现外籍生已于国外感染爱滋病毒,除应保障个案隐私,不得未经同意揭露感染者身分外,应协助其至爱滋指定医疗院所(网址:https://www.cdc.gov.tw/Category/Page/t-5dv2y4iBsgbdOBi5CJ1g)检验与治疗,以及提供正确防治资讯。
  五、 该署已制作外籍感染者在台问与答,并已翻译成英文、印尼文、泰文、越南文等语言,请至该署全球资讯网首页(https://www.cdc.gov.tw/)>传染病与防疫专题>传染病介绍>第三类法定传染病>人类免疫缺乏病毒(爱滋病毒)感染>宣导素材>爱滋病防治教材项下查阅与参考运用。
  六、 请教育部国民及学前教育署转知高级中等以下学校配合办理。
   
   
正本: 各公私立大专校院、教育部国民及学前教育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