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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国际疫情愈加严峻,提醒教职员工生于岁末节日及跨年连续假期时尽量避免出入人潮拥挤、空气不流通的公共场所,以维自身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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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  函  
    机关地址: 10051台北市中山南路5号
    传  真: (02)23976915
    承 办 人: 叶晓文
    联络电话: (02)77366161
   
 
受 文 者: 东南科技大学
  发文日期: 中华民国109年12月23日
  发文字号: 台教综(五)字第1090184927号
  速  别: 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条件或保密期限:  
  旨: 因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国际疫情愈加严峻,请提醒教职员工生于岁末节日及跨年连续假期时尽量避免出入人潮拥挤、空气不流通的公共场所,以维自身健康,请查照。
 
明:  
  一、 依据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全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显示,国际疫情日趋严峻,且境外移入个案日益增加;世界卫生组织(WHO)亦警告2021年初可能进一步升高,敦促民众岁末假期期间谨守防疫建议。
  二、 时值岁末节日及跨年连续假期,南来北往聚会增加,请学校宣导以观看电视或影音方式参与跨年晚会,以电话、视讯拜年,或线上聚会等方式联系感情,避免出入人潮拥挤、空气不流通的公共场所,以防呼吸道传染疾病传播。倘仍需出入公共场所,应保持室内1.5公尺、室外1公尺安全社交距离。并请各校加强教职员工生卫生教育宣导(勤洗手、注意手部卫生、咳嗽礼节;如有呼吸道症状时应佩戴口罩,尽速就医,并在家休息)。
  三、 请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109年12月22日发布之「因应年末跨年等大型集会活动之相关防疫措施」新闻稿,加强宣导活动当天仍处居家隔离、居家检疫及自主健康管理期间者,以及有发烧、呼吸道症状、腹泻、嗅味觉异常等疑似症状之人员,均不得参加活动。参加人员于活动期间(含室内、室外)应全程佩戴口罩,除补充水分外,禁止饮食;并请携带手机及维持开机,以利通知防疫相关讯息。
  四、 学校如办理圣诞、跨年等活动,除应依前开新闻稿(网址:https://www.cdc.gov.tw/Category/ListContent/EmXemht4IT-IRAPrAnyG9A?uaid=XMp3EvkdFNWxEOSFOp6INg)集会活动防疫措施,进行参与人员管理外,同时应于活动场域提供足量之手部清洁消毒用品、提高公共厕所之消毒频率,并设有医疗应变措施;且除指定贩卖区外,场内不得贩售饮食;如办理室内活动,不得贩售无座位票并应落实实联制,且须规划固定入口,及于入口处进行体温量测及手部消毒。
  五、 另请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发布之「秋冬防疫专案」加强宣导进入高感染传播风险场域(医疗照护、大众运输、生活消费、教育学习、观展观赛、休閒娱乐、宗教祭祀、洽公),因不易与他人保持社交距离,且会近距离接触不特定对象,请务必佩戴口罩。
  六、 请持续依据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最新防疫规定(网址:https://www.cdc.gov.tw),落实教职员工生防疫教育宣导。
 
正本: 各公私立大专校院、各直辖市政府教育局及各县市政府、国立暨私立(不含北高新北台中桃园五市)高级中等学校、国立台湾戏曲学院高职部、国立成功大学附设高级工业职业进修学校、各国立国民小学、台北美国学校、部属机关(构)
 
副本: 本部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