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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学年度第1学期教育部学产基金设置低收入户学生助学金(114年9月30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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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办时间:自114年9月15日至114年9月30日止(逾期不受理)
二、申请资格:

(1)本校日间部、进修部学士班,并已办理本校学杂费低收减免之学生。
(2)前学期学业成绩达60分以上、无小过以上之处分。
(3)新生申请免审核其前一学期成绩。
三、助学金额:每名新台币伍仟元整。
四、申办方式:填妥申请书后,连同检附文件于期限内缴交至本校学务处课指组(自强4楼)进行初审,并由学校统一送教育部进行复审。
​五、应检附文件:申请书、前学期成绩单。

*为避免影响陈报作业期程,资料请备齐后再送件,并请务必于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作业,逾申办期间送件者,视同资格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