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门县政府奖学金
一、承办单位:金门县政府。
二、项目名称:金门县政府奖学金。
三、受理期程:114年10月01日至114年10月15日止。
四、申请资格:
(1)学生设籍金门县连续达三年现仍在籍,并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须全时进修者(不含在职专班、带薪进修或享有政府公费待遇者)为限 。
1.于本县完成完整国民中学教育阶段者。
2.于本县国民中小学阶段就读达6年以上者。
3.于本县乌坵乡设籍达10年以上者。
五、奖励方式:
(1)一般在学奖学金150名(不含就读夜间部、进修及已毕业学生),国内私立大学每学期录取50名,每新台币4,000元。
(2)研究生奖学金:
1.考取国内公私立研究所(一次奖励)硕士班每名1万元,博士班每名2万元 。
2.凡获得国内博士学位 (一次奖励,须持有两年内毕业证书及论文 ),得申请奖励金新台币2万元整。
(3)大专院校在学生,学业总平均成绩80 分以上者。
(4)经国内公私立大学录取为研究生并入学注册者。
六、申办方式:本奖学金仅开放网络申请(以其他方式申请者,不予受理 )请至金门县政府交通图书券暨就学津贴及奖学金整合系统网站提出申请。
七、申请资讯:
(1)https://cas.kinmen.gov.tw/EducationStudent/#/pages/login 网页注册后登入申请。
(2)加入官方LINE(搜寻"金门县政府交通图书券暨就学津贴及奖学金"或搜寻LINE ID "@725ejuze")点选" 我要申请"进入上述网页。
八、联络资讯:082-325630#62481教育处国教科李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