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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农业金库113年度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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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为鼓励农业相关系所学生认识农业金融业务,培育未来农业金融相关人才,善尽企业社会责任,兹检送旨揭活动简章(如附件)。

二、 旨揭活动简章重点摘要如下:

(一) 作业期间:申请期间自113年8月1日起至113年9月15日截止,预计于10月底前公布获奖名单。
(二) 申请条件:
1、 学校系所:国内公私立(科技)大学院校农林渔牧、自然资源、生物科技、商学管理、资讯、永续发展相关系所或学程之学生 。
2、 名额:15名。
3、 资格:
(1) 就读学士班2~4年级或硕士班1年级。
(2) 若为学士班4年级学生(无论是否就读相关系所),限已考取相关系所硕士班者。
(3) 限本国籍在学学生,延毕生以及进修学士班、硕士在职班学生不得申请。
(4) 学期学业成绩平均75分以上,无任何学科不及格,学期操行成绩达80分以上,且无惩处纪录。
(5) 就读系所教授推荐函2份。
(6) 如为农家子弟(直系亲属具备农渔保身份者)、清寒家庭或低收入户者,请检附相关证明,评选时将酌予加分。
(三) 奖学金额度及领取期间:经审查通过之得奖者,每名新台币1万元整。
(四) 其他:
1、 申请人于申请期间若因休学、退学等理由离校或申请之文件内容与事实不符者,本公司将不予录取;经录取者则取消得奖资格。
2、 申请人如曾获取本公司历年奖学金者不得再次申请本奖学金,若违反前述规定经查证属实者将不予录取;经录取者则取消得奖资格并追回已发放之奖学金。

三、 申请人请依旨揭活动简章第伍点(申请程序),检附相关资料并以挂号邮寄至100011台北市中正区馆前路77号10楼 全国农业金库 业务发展部收,并于信封上注明「申请113年度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