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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黎明文化事業基金會114年度大專院校學生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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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承辦單位:財團法人黎明文化事業基金會。
二、項目名稱:114年度大專院校學生獎學金。
三、受理期程:114年09月15日至114年10月15日止。
四、申請資格:

凡就讀教育部立案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專科部(四、五年級)、大學部(一、二、三、四年級)、研究所(碩、博士班)等在學生(不含公費生、重修生、延修生、延畢生、進修部、在職進修生、推廣教育學分班及夜間部學生與軍職帶職進修生),具備本獎學金申請作業要點第一項之資格對象身分者可申請:
             (1)軍榮眷子女獎學金:
                1.研究生:家長為現役志願役軍人或具榮民身份之子女(含榮遺眷子女)。
                2.大學生及專科生:凡榮(遺)民未支領軍公教退休俸(不含大陸或遺眷半俸)、生補費、贍養金或階級上校(含)以上支領退休俸者,且未任職公務機關(構),或任職上述單位,而依規定不能領取子女教育補助費者之子女。
   (2)身心障礙學生獎學金:持有各縣、市政府核發身心障礙手冊之學生。
   (3)低收入戶學生獎學金:持有各縣、市政府核發低收入戶卡(名冊)證明之學生。
   (4)113學年度上、下學期學業平均成績:須達80分以上。
   (5)113學年度上、下學期操行成績平均評列甲等(80分)或A等以上,研究生則免。
五、獎勵方式:
       (1)軍榮眷子女獎學金:每校研究生、大學生、專科生各1名。
       (2)身心障礙學生:評選取35名給獎(研究生10名、大學生20名、專科生5名)。
       (3)低收入戶學生:評選取50名給獎(研究生10名、大學生35名、專科生5名)。
       (4)研究生:每名獎狀乙幀、獎學金新台幣15,000元。
       (5)大學生:每名獎狀乙幀、獎學金新台幣10,000元。
六、申請方式:將資料繳交至本校課指組統一彙整後,送承辦單位進行審核作業。
七、申請資訊:https://www.lmcf.tw/message
八、聯絡資訊:02-2377-0726或02-2377-8713#610洪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