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腦性麻痺協會114年度中華民國腦性麻痺協會獎學金
一、承辦單位:中華民國腦性麻痺協會。
二、項目名稱:114年度中華民國腦性麻痺協會獎學金。
三、受理期程:114年09月01日至114年10月31日止。
四、申請資格:
(1)申請日前已連續2年繳交會費之會員或會員子女,且就讀大專校院(不含博碩士生)、高中職,具有國內公私立或已立案學籍之腦性麻痺學生。
(2)中華民國腦性麻痺協會團體會員(限各地區腦性麻痺協會),並為該團體之會員或會員子女,且就讀大專校院(不含博碩士生)、高中職,具有國內公私立或已立案學籍之腦性麻痺學生。
(3)特殊教育學生就讀大專校院,依本辦法申請獎學金者,就學期間以申領4次為限。
(4)大專校院組:含應屆畢業生,其前一學年課業成績總平均80分以上,操性成績平均70分以上(或相對等級),且無任何懲處紀錄者。
五、獎勵方式:
(2)中華民國腦性麻痺協會團體會員(限各地區腦性麻痺協會),並為該團體之會員或會員子女,且就讀大專校院(不含博碩士生)、高中職,具有國內公私立或已立案學籍之腦性麻痺學生。
(3)特殊教育學生就讀大專校院,依本辦法申請獎學金者,就學期間以申領4次為限。
(4)大專校院組:含應屆畢業生,其前一學年課業成績總平均80分以上,操性成績平均70分以上(或相對等級),且無任何懲處紀錄者。
(1)協會會員以及會員之子女:大專校院組每年20名,每名5千元。
(2)具有本協會團體會員資格之各地區腦性麻痺協會:大專校院組各協會3名,每名5千元。
六、申辦方式:由申請人自行掛號寄送基金會。
(2)具有本協會團體會員資格之各地區腦性麻痺協會:大專校院組各協會3名,每名5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