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委員會 114 年度原住民族青年暑期工讀計畫
一、計畫目標:全職全程工讀體驗讓學生了解職場生態及產業發展趨勢,鼓勵其結合專業 協助部落營造、產業推展及行政推動,激發參與原住民族公共事務和部落 產業的積極性,提升返鄉就業或創業意願。透過工讀機會,學生能習得實 務經驗,探索職涯發展方向,並獲得每月工讀薪資以減輕家庭經濟負擔並 能深入了解原住民族事務、文化發展及社區與產業發展的面貌,除激勵返 鄉服務外,更達成青年返鄉體驗及產業人力培育的雙重目標。
二、計畫對象:具原住民身分且年齡在 16 歲以上至 35 歲以下(計算至 114 年 7 月 1 日足歲者)之本國籍在學學生,並應具下列資格之一者:
(一)高級中等學校:高中(職)二、三年級學生。
(二)專科:五年制專科二年級以上學生、就讀專科一年級至二年級學生。
(三)大學院校:一般型(科技型)大學校院(如不分系、學士學位學程、在職 專班、進修部及學士後等)學生。
(四)研究所:研究所一年級學生。
(五)參加本計畫原則以「從未參加」者為優先。
三、報名甄選:申請工讀學生原則採「線上」方式報名甄選,申請報名期限至 114 年 3 月 15日止,請至本會原JOB原住民族人力資源網(http://iwork.cip.gov.tw) 「會員登入」申請帳號後,進入工讀專區線上報名甄選,若逾時報名則無 法使用報名系統。
四、錄取公告:本會原則於 114 年 5 月 30 日前於本會網站公告「錄取同意上工」之工讀學 生名單。
五、工讀生其他相關注意事項:
(一)體驗期間:114 年 7 月至 8 月暑假期間(執行期間如有異動將另行公告)。
(二)工作時間:以每週 40 小時(每週 5 日、每日 8 小時)為原則;學生於體驗期 間申請事假、病假,用人機關得協調以補班方式處理,惟需於體驗結束前 補班完畢。無補班之事假、病假等扣薪方式,應依勞動基準法及勞工請假 規則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三)薪資:本會補助工讀薪資以計畫當年度勞動部公告之最低工資核給。用人 機關得依營運狀況,自行提撥更高之薪資給付金額,或依學生工作績效表 現提供紅利獎金等激勵措施。
六、其他注意事項及表單請查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