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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115学年度第1学期中等以上学校清寒优秀学生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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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承办单位:高雄市政府。
二、项目名称:高雄市115学年度第1学期中等以上学校清寒优秀学生奖学金。
三、受理期程:115年10月01日至115年10月31日止。
四、申请资格:
       (一)设籍高雄市6个月以上,就读国内高级中等以上学校及高雄市国民中学之低收入户或中低收入户学生。
       (二)学业成绩学期平均80分以上(学业成绩为等第者,应由学校出具换算表并换算为原始分数)且学期内功过相抵未受警告以上惩处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
             1、就读空中大学、军警学校、各类进修学分班,或硕、博士班研究所修业第三年以上。
             2、延长修业年限、重修或补修。
五、奖励方式:
          (一)大学校院、五年制专科学校四年级、五年级及二年制专科学校:每学期355名,每名新台币4,000元。

(二)研究所:每学期40名、每名新台币5,000元。
六、申办方式:将资料(电子档)缴交至本校课指组统一汇整初审后,由本校造册送承办单位进行审核作业。
七、相关注意事项及申请检附文件,请详见附件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