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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115學年度第1學期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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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承辦單位:高雄市政府。
二、項目名稱:高雄市115學年度第1學期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三、受理期程:115年10月01日至115年10月31日止。
四、申請資格:
       (一)設籍高雄市6個月以上,就讀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及高雄市國民中學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學生。
       (二)學業成績學期平均80分以上(學業成績為等第者,應由學校出具換算表並換算為原始分數)且學期內功過相抵未受警告以上懲處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
             1、就讀空中大學、軍警學校、各類進修學分班,或碩、博士班研究所修業第三年以上。
             2、延長修業年限、重修或補修。
五、獎勵方式:
          (一)大學校院、五年制專科學校四年級、五年級及二年制專科學校:每學期355名,每名新台幣4,000元。

(二)研究所:每學期40名、每名新台幣5,000元。
六、申辦方式:將資料(電子檔)繳交至本校課指組統一彙整初審後,由本校造冊送承辦單位進行審核作業。
七、相關注意事項及申請檢附文件,請詳見附件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