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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团法人罗慧夫颅颜基金会115年「得福奖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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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承办单位:财团法人罗慧夫颅颜基金会。
二、项目名称:115年「得福奖助学金」。
三、受理期程:115年8月3日起至115年9月11日止。
四、申请资格:
(1)具中华民国国籍,就读台湾或离岛国中以上之先天颅颜患者(齿颚咬合不正、血管瘤患者除外):
 a.大专:包括大学、专科二年制及五年制专科四、五年级,不含空中大学、在职专班、推广教育学分班【大专就读进修暨推广部需提出相关简章证明】。
    b.研究所:硕一至硕二,不含硕士在职专班,一般生已有正式工作者、亦不受理申请。
    c.在学学生系指 115 年 9 月各级日、进修部(夜校)仍在学之学生,不含 115 年 6 月毕业者(升学者不含在此规定中)。
(2)奖项类别(三择一,不得重复申请):
    a.特殊才艺优秀奖学金。
    b.优秀奖学金。
    c.清寒助学金。
五、奖励方式:各类别奖励请参阅附件说明。
六、申办方式:由基金会活动入口网站申请(https://nncf.surveycake.biz/s/RWlgb)或邮戳为凭;申请资料送出后,请于一周内电洽受理申请区域分会确认是否收到。
七、相关注意事项及申请检附文件,请详见附件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