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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法人中华佛教善缘慈善会高中职专、大学、硕士【志善】清寒学生进步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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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承办单位:社团法人中华佛教善缘慈善会。
二、项目名称:高中职专、大学、硕士【志善】清寒学生进步奖学金。
三、受理期程:115年11月15日至115年11月20日止。
四、申请资格:

(1)对象:限未逾龄、本国籍、无双重国籍、无国外居留权、无前科或前科逾三年以上,并就读中华民国教育部核定可招生之国内公私立高中职专、大、硕在学生。
(2)大专组-大专院校2至4年级(含五专5年、含大专今年毕立即考入硕一, 22足岁以下在学生。。
(3)硕士组-硕士2至3年级、含硕士3年级今年毕考入博一,25足岁以下在学学生。
(4)不得申请:本学年及前学年上下学期非连续就学或非在学中、非清寒弱势学生,或超过正常学制之正常修业年限(依正常学制之规定)。
(5)为期望暨鼓励学子热心公益活动把善与孝传出去,受奖者于申请前获得合法社会服务*志工时数证明(前一学期硕士生30小时、大学20小时、高中15小时以上),并列为申请优先依据。
(6)前学年度上、下学期皆具修课成绩及修习学校规定学分数,并符合下列四条件者:
  1、孝行、品德可彰,以下A、B、C三选一 :
    A、由确实指导该生一年以上之师长或之前师长认定,并于申请表亲签。
    B、由户籍地现任一年以上之该村里里干事或之前任村里里干事认定,并于申请表亲签。
    C、提供由学校或政府机关颁发等同孝行品德类奖状影本为佐证(凡有获奖者前学期志工时数可减半)。
  2、清寒弱势,不论是否为中低收入户,只要家境确实弱势且清寒,以下A、B、C三选一:
   A、由符合前项A、B资格之师长或村里里干事认定者,于申请表亲签。
   B、政府发给之中、低收入户证明影本(当年度有效期限内)。
   C、若无以上证明,申请人也可自行简述家境清寒弱势状况,填于申请表中。(内容需具体简述家庭清寒弱势(含变故)状况,若无则视为无效。
 3、必全符合由校方认定(一年级生由前学校认定及推荐,但亦可由现就读校方推荐)。
   (1)前学期成绩较前前学期进步(且以中文文字表达能力进步程度为主)(校方认同可推荐)
   (2)前学年度上下学期操行未受记过以上惩处(特殊原因校方认同,可推荐并附证明)
   (3)平均成绩为该年级前65%(若有特强科目或专业进步,校方认同可推荐并附前一学期证明)
 4、必缴交一篇自选体裁亲撰(不得抄袭)且亲笔中文正楷书写文稿,列为评审通过与否主关键
(1)文题自选6择一:1.「我们」参加「志工服务」时,你会获得何种启示。2.用佛法在世间的角度去行什么样的法?3.为什么「我们」要重视「礼、义、廉、耻」的推行,对这社会有何影响?4.「公益推动」为何需要「我们「去做。5.佛法中「三毒-贪、瞋、癡」,你有何应对与回避的方法去做呢? 6.面对毒品的氾滥,你有何应对与回避的方法去做呢?。以上6个方向择一撰写作文乙篇,请依据作文写作架构的「起承转合」模式,以「纸本或电子文档」送达慈善会。
(2)每篇字数下限:Ⅰ、高中职专1,200字 、 Ⅱ、大专组2,000字、 Ⅲ、硕士组3,000字。(字数均无上限,需言之有物、不得人身攻击。欢迎附相片及图文说明-每一张照片或图文计30字,但不得超过6张)
(7)评分标准:成绩未满75分者不予录取,评分标准详见申请办法。
(8)资格不符:申请者须由校方推荐不得自行申请,若有不实申请(若经核准,发现后将取消资格并追诉追回款数)或有下列情事之一,不得申请:
(9)下列情事之一,不得申请:
  A、服刑中、隐瞒国籍、年龄或前科未逾三年。
  B、公费生或建教生,或领其它奖助超过60,000元。
  C、不受理空大、补校、特教校、进修部或学院、国外学校申请。
  D、作文未附用稿纸亲笔中文正楷书写并附横书缮打电子档,或欠缺应附任何资料者。
  E、作文需原创,不得抄袭(不得网上摘拼),不得人身攻击或有政治意涵。
五、奖励方式:
       A、大专组(含五专五、硕一,均不限科、系、组或同校),每名新台币15,000元,上限30名。
       B、硕士组(含博一,均不限科、系、组或同校),每名新台币25,000元,上限10名。
六、申办方式:申请学生自行由该会网站下载申请表并缮打电子档后,将资料缴交至本校课指组统一汇整初审后,由本校造册送承办单位进行审核作业。
七、相关注意事项及申请检附文件,请详见附件说明。

如有问题请利用E-mail询问,电话询问周一至五(非假日)晚间6:30-9:30洽07-2016618庄师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