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修正「教育部学产基金补助培训具特殊专长弱势学生实施要点」为「教育部学产基金补助培训具特殊专长需要协助学生实施要点」
说明:
一、 本案电子档得于教育部主管法规查询系统(https://edu.law.moe.gov.tw)下载。
二、 若对本行政规则修正有任何疑问,请迳洽本部秘书处吴小姐,电话:(02)7736-7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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