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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华乐扶轮社华乐奖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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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承办单位:台北市华乐扶轮社。
二、项目名称:华乐奖助学金。
三、受理期程:即日起至115年09月22日止。
四、申请资格:

(1)家境清寒之大专院校新生或在学学生。
(2)限台北市、新北市公私立大学之新生或在学学生。
(3)受奖人必须亲自参加颁奖典礼(日期将另行通知)。
(4)博士班、硕士班学生及侨生不适用本办法。
五、奖励方式:每名每学年新台币五万元整。
六、申办方式:将资料缴交至本校课指组统一汇整初审后,由本校造册送承办单位进行审核作业。
七、相关注意事项及申请检附文件,请详见附件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