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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華樂扶輪社華樂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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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承辦單位:台北市華樂扶輪社。
二、項目名稱:華樂獎助學金。
三、受理期程:即日起至115年09月22日止。
四、申請資格:

(1)家境清寒之大專院校新生或在學學生。
(2)限台北市、新北市公私立大學之新生或在學學生。
(3)受獎人必須親自參加頒獎典禮(日期將另行通知)。
(4)博士班、碩士班學生及僑生不適用本辦法。
五、獎勵方式:每名每學年新台幣五萬元整。
六、申辦方式:將資料繳交至本校課指組統一彙整初審後,由本校造冊送承辦單位進行審核作業。
七、相關注意事項及申請檢附文件,請詳見附件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