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县115学年度第1学期国民中学以上学校清寒优秀学生奖学金
一、承办单位:南投县政府。
二、项目名称:南投县115学年度第1学期国民中学以上学校清寒优秀学生奖学金。
三、受理期程:115年08月10日至115年09月24日止。
四、申请资格:
(1)以设籍南投县6个月以上,现为国内公私立中等以上学校之学生,符合下列规定而未享有公费及政府其他奖学金,并有书面证明者,得提出申请。
(2)持有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户证明者。。
(3)家庭遭遇变故致生活陷于困难,经导师出具证明者。
(4)其他家境清寒,经导师出具证明者。
(5)大专以上组:学校成绩平均在80分以上,操性成绩80分以上。五年制专科学校之四、五年级以大专院校计。(本组含二专、三专及五年制专科四年级以上学生;惟不包括空中大学、教育推广学分班、实习生、在职进修及学分补助费之学生)。
五、奖励方式:硕士15名,每名新台币三千元;大专30名,每名新台币三千元。(2)持有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户证明者。。
(3)家庭遭遇变故致生活陷于困难,经导师出具证明者。
(4)其他家境清寒,经导师出具证明者。
(5)大专以上组:学校成绩平均在80分以上,操性成绩80分以上。五年制专科学校之四、五年级以大专院校计。(本组含二专、三专及五年制专科四年级以上学生;惟不包括空中大学、教育推广学分班、实习生、在职进修及学分补助费之学生)。
六、申办方式:将资料缴交至本校课指组统一汇整初审后,由本校造册送承办单位进行审核作业。
七、相关注意事项及申请检附文件,请详见附件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