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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115學年度第1學期國民中學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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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承辦單位:南投縣政府。
二、項目名稱:南投縣115學年度第1學期國民中學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三、受理期程:115年08月10日至115年09月24日止。
四、申請資格:

(1)以設籍南投縣6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之學生,符合下列規定而未享有公費及政府其他獎學金,並有書面證明者,得提出申請。
(2)持有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證明者。。
(3)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4)其他家境清寒,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5)大專以上組:學校成績平均在80分以上,操性成績80分以上。五年制專科學校之四、五年級以大專院校計。(本組含二專、三專及五年制專科四年級以上學生;惟不包括空中大學、教育推廣學分班、實習生、在職進修及學分補助費之學生)。
五、獎勵方式:碩士15名,每名新臺幣三千元;大專30名,每名新臺幣三千元。
六、申辦方式:將資料繳交至本校課指組統一彙整初審後,由本校造冊送承辦單位進行審核作業。
七、相關注意事項及申請檢附文件,請詳見附件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