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内政部办理115年就读专科以上83至93年次在学男子,申请分阶段接受常备兵役军事训练,宣导周知,以维护学生权益,请本校一年级新生详阅参考。
一、依据内政部115年9月11日台内役字第11511611201号函办理。
二、 按征兵规则第26条第2项规定:「就读专科以上学校男子,得依其志愿,于每年十一月十五日以前向户籍地乡(镇、市、区)公所申请连续二年暑假,分阶段接受常备兵役军事训练;申请人数逾训练员额时,以抽籤决定之」。
三、 兹为便利在学男子提出申请,内政部役政司全球资讯网(https://dca.moi.gov.tw)首页/主题单元建置「分阶段接受常备兵役军事训练系统」,自115年10月15日(星期四)上午10时起至115年11月15日(星期日)下午5时止受理申请;可自116年6月8日、7月6日或7月30日3个入营梯次中,择一梯次申请。各梯次申请人数逾录取员额时,并由内政部役政司统一于115年11月16日(星期一)上午10时公开抽籤。
四、 检附「115年就读专科以上83至93年次在学男子,申请分阶段接受常备兵役军事训练之对象条件及相关作业规定」公告及「115年申请分阶段接受常备兵役军事训练」(如附档)。
五、相关谘询请迳洽生活辅导组校安人员吴鸿谦汇办,联络电话:(02)8662-58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