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內政部辦理115年就讀專科以上83至93年次在學男子,申請分階段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宣導周知,以維護學生權益,請本校一年級新生詳閱參考。
一、依據內政部115年9月11日台內役字第11511611201號函辦理。
二、 按徵兵規則第26條第2項規定:「就讀專科以上學校男子,得依其志願,於每年十一月十五日以前向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申請連續二年暑假,分階段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申請人數逾訓練員額時,以抽籤決定之」。
三、 茲為便利在學男子提出申請,內政部役政司全球資訊網(https://dca.moi.gov.tw)首頁/主題單元建置「分階段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系統」,自115年10月15日(星期四)上午10時起至115年11月15日(星期日)下午5時止受理申請;可自116年6月8日、7月6日或7月30日3個入營梯次中,擇一梯次申請。各梯次申請人數逾錄取員額時,並由內政部役政司統一於115年11月16日(星期一)上午10時公開抽籤。
四、 檢附「115年就讀專科以上83至93年次在學男子,申請分階段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之對象條件及相關作業規定」公告及「115年申請分階段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如附檔)。
五、相關諮詢請逕洽生活輔導組校安人員吳鴻謙彙辦,聯絡電話:(02)8662-58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