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2 南投县国民中学以上学校清寒优秀学生奖学金
▶申请日期: 3月19日(五)止。
▶申请资格:设籍南投市六个月以上,就现为国内公私立中等以上学校之学生,符合下列规定而未享有公费及政府其他奖学金,并有书面证明者 :
(一)持有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户证明者。
(二)家庭遭遇变故致生活陷于困难,经导师出具证明者。
(三)其他家境清寒,经导师出具证明者。
▶成绩标准:
(一)大专以上组:学校成绩平均在八十分以上,操性成绩八十分以上。五年制专科学校之四、五年级以大专院校计。
(本组含二专、三专及五年制专科四年级以上学生;惟不包括空中大学、教育推广学分班、实习生、在职进修及学分补助费之学生)。
(二)高中(职)组:学校成绩平均在八十分以上,操性成绩八十分以上,体育成绩在七十五分以上(身心障碍者及奉准免修体育课者不计)。
(三)国民中学组:本县国民中学学生全学期成绩等第均在八十五分以上,原住民籍学生在七十分以上(身心障碍者及奉准免修体育课者不计)。
▶奖助金金额:
(一)博士: 五名,每名新台币三千元。
(二)硕士:十五名,每名新台币三千元。
(三)大专:三十名,每名新台币三千元。
(四)高中(职):四十名,每名新台币一千五百元。
(五)国中:一百名,每名新台币一千五百元。
(六)原住民:十名,每名新台币一千五百元。
▶申请文件:
(一)申请书
(二)户籍誊本(或户口名簿影印本)
(三)成绩单及学生证影印本
(四)其为低收入户学生者,并须检附乡(镇、市)公所出具之证明;如为身心障碍者(含父母或申请学生),须检附身心障碍手册影印本。
▶申请附件与相关文件:
申请表
▶相关要点、网站:
南投县国民中学以上学校清寒优秀学生奖学金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