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廖有章先生獎學金
一、承辦單位: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二、項目名稱:廖有章先生獎學金。
三、受理期程:115年04月01日至115年05月31日止。(急難救助之申請得隨時為之,不受上述申請期限之限制。)
四、申請資格:
(1)清寒學生:申請對象為本校在學學生;為經濟狀況困難的學生提供資助,減輕其學費及生活費壓力;提交如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及經濟困難狀況說明等。
(2)急難救助:申請對象為各大專院校在學學生;為經濟狀況困難的學生提供資助,減輕其學費及生活費壓力,需提交經濟狀況說明或相關證明。。
(3)藝術表現優異學生:申請對象為各大專院校在學學生;鼓勵藝術表現卓越的學生,獎勵其優異的藝術成績成就;繳交老師推薦信及其他證明文件。
(4國際與兩岸交流:申請對象為各大專院校在學學生;促進國際或兩岸大學生的交流與合作,提供赴國際或兩岸學習、研究的機會;提交交流計畫書、交流邀請函或其他相關文件。
五、獎勵方式:獎學金設立總額為新台幣5,000 萬元的獎學金基金,其本金及孳息均可作為運作與使用分配。每年度獎學金分配比例原則如附件。(2)急難救助:申請對象為各大專院校在學學生;為經濟狀況困難的學生提供資助,減輕其學費及生活費壓力,需提交經濟狀況說明或相關證明。。
(3)藝術表現優異學生:申請對象為各大專院校在學學生;鼓勵藝術表現卓越的學生,獎勵其優異的藝術成績成就;繳交老師推薦信及其他證明文件。
(4國際與兩岸交流:申請對象為各大專院校在學學生;促進國際或兩岸大學生的交流與合作,提供赴國際或兩岸學習、研究的機會;提交交流計畫書、交流邀請函或其他相關文件。
六、申辦方式:由申請人自行掛號寄送基金會。
七、相關注意事項及申請檢附文件,請詳見附件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