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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學年度第2學期學雜費減免申請作業(115年01月12日至115年0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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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辦日期:115年01月12日至115年01月16日。    
      ※若因年度換發新證明未能於前列時間取得者,開放補辦時間為2月23日至2月25日截止。
二、檢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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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請程序(新一代系統
https://newinfo.tn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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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說明:

(1)逾時繳交或所檢附資料文件不齊且未補件者,視為未辦理減免。
(2)若您欲申請其他部會補助(如人事行政總處公教子女補助、勞工部助學金等),請至"IST25弱勢減免申請"送出「取消申請行政院減免」,並待審核通過後(約3個工作天),列印全額繳費單繳費並完成繳費,以利申請其他部會補助。
(3)若您原屬行政院減免身分(日間部每學期1.75萬、進修部學雜費50%,限學士班),但於本學期持有相關減免證明文件欲辦理身分減免者,請至"IST25弱勢減免申請"變更減免身分並上傳相關文件送出申請後,待審核通過後(約3個工作天)自行列印繳費單進行繳費。
(4)若您前學期原辦理身分減免(如低收、中低收等),但本學期無持有證明者(且於同學程未使用過任一減免),請來電課指組陳小姐(02-8662-5848)修改為行政院減免身分(日間部每學期1.75萬、學雜費50%,限學士班),避免影響自身權益,並待審核通過後(約3個工作天),自行列印繳費單進行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