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青年发展署-「青年海外志工增能及数码化服务计画」
教育部青年发展署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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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2356-6287
承 办 人: 董燕丝
联络电话: 7736-6951
电子邮件:
受 文 者: 东南科技大学
发文日期:
中华民国 111 年 1 月 18 日
发文字号:
台教青署学 字第 1112300830 号
速 别: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条件或保密期限:
附 件: 共(1)件 青年海外志工增能及数码化服务计画 (共 1 个附件:、A09020000E_1112300830_doc1_Attach1.odt)
111010000483_A09020000E_A09020000E_1112300830_doc1_Attach1.odt (附件一)
主旨: 检送「青年海外志工增能及数码化服务计画」1份,敬请协助转知贵校服务团队及个人踊跃提案,请查照。
说明:
一、 旨揭计画鼓励大专院校及非营利组织办理青年海外志工增能培训,以提升青年海外服务方案品质,增进青年海外志工服务专业知能,或运用青年所学专长与知能,以数码化服务方式提供其他国家服务。
二、 本案计画重点简述如下:
(一) 申请对象:透过国内大专院校或依法设立之国内非营利组织提出申请。
(二) 申请时间:第一阶段于当年度4月30日前提出申请;第二阶段于6月30日前提出申请,皆须于当年度11月20日前办理完成。
(三) 实践企划分为「青年海外志工增能培训」及「数码化服务」2类:
1、 青年海外志工增能培训:办理下列任一类培训可提出经费补助申请。
(1) 大专院校海外志工知能培训:各大专院校为校内青年所办理之海外志工培训活动。
(2) 跨校或跨组织(大专院校/非营利组织)青年海外志工专业培训:结合不同单位,办理跨校或组织之青年海外志工知能培训,跨校(组织)数不限。
(3) 海外服务交流分享活动:以青年海外志工服务交流为目的,依海外服务国别、地区或服务类别,所办理之交流分享活动。
2、 数码化服务:以数码方式进行海外志工服务,或参与海外志工服务相关线上计画。
三、 有关计画详细规定,请于本署官网(https://www.yda.gov.tw/index.aspx)或青年海外和平工作团网站「最新消息」下载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