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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青年发展署-「青年海外志工增能及数码化服务计画」第二阶段申请时间延长至7月31日

  • 2022-05-19
  • 黄 荟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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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青年发展署   函
地  址: 10055台北市中正区徐州路5号14楼
传  真: 2356-6287
承 办 人: 董燕丝
联络电话: 7736-6951
电子邮件:
受 文 者: 东南科技大学
发文日期:
中华民国 111 年 5 月 17 日  
发文字号:
台教青署学 字第 1112305850 号
速  别: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条件或保密期限:
附  件: 共(1)件  青年海外志工增能及数码化服务计画 (共 1 个附件:、A09020000E_1112305850_doc1_Attach1.odt) 
111010003880_A09020000E_A09020000E_1112305850_doc1_Attach1.odt (附件一)
主旨: 本署「青年海外志工增能及数码化服务计画」第二阶段申请时间延长至7月31日,敬请协助转知贵校青年服务团队及个人踊跃提案,请查照。
说明:
一、 旨揭计画鼓励大专院校及非营利组织办理青年海外志工增能培训,或运用青年所学专长,以数码化方式提供其他国家服务。
二、 本案重点简述如下:
(一) 申请对象:透过国内大专院校或依法设立之国内非营利组织提出申请。
(二) 申请时间:第二阶段延长至7月31日前提出申请,需于11月20日前完成执行。
(三) 提案类型:办理下列任一培训或服务,可提出经费补助申请。
1、 青年海外志工增能培训:
(1) 大专院校海外志工知能培训:大专院校为校内青年所办理之海外志工培训。
(2) 跨校或跨组织(大专院校/非营利组织)青年海外志工专业培训:结合不同单位,办理跨校或组织之青年海外志工知能培训;跨单位数不限。
(3) 海外服务交流分享活动:大专院校或非营利组织以青年海外志工服务交流为目的,依服务国别、地区或类别所办理之交流分享活动。
2、 数码化服务:以数码方式进行海外志工服务。
三、 随函检附「青年海外志工增能及数码化服务计画」供参;或于本署官网及青年海外和平工作团网站「最新消息」下载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