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团法人宋映潭先生文教基金会115年度「宋映潭先生奖学金」
一、承办单位: 财团法人宋映潭先生文教基金会。
二、项目名称:115年度「宋映潭先生奖学金」。
三、受理期程:115年09月15日至115年10月15日止。
四、申请资格:
(1)劳工(含出租车驾驶)、残障人士、农民、渔民、荣民、原住民本人或其子女,设籍于中华民国满三个月,目前在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大学日间部二年级以上及研究所一年级就学。
(2)在校未领取政府或学校公费,亦未领取其他奖学金。
(3)114学年度全年学业总平均成绩及操行成绩,均在八十分以上者。
五、奖励方式:10名,每名新台币参万元整。(2)在校未领取政府或学校公费,亦未领取其他奖学金。
(3)114学年度全年学业总平均成绩及操行成绩,均在八十分以上者。
六、申办方式:打印纸本由申请人自行挂号寄送基金会。
七、相关注意事项及申请检附文件,请详见附件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