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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天宫「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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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承办单位:行天宫。
二、项目名称:行天宫「助学金」。
三、受理期程:115年08月17日起至115年09月24日止(学校截止)。

(1)国内经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国小、国中、高中(职)及大专学校在学学生,因下列情形致就学困难者。惟年满25岁(含)以上者、研究所以上学生、延修学生、军警校学生、推广教育学生、空中大学学生或在职进修学生皆不列入本办法之助学对象。
(2)父、母亲或主要经济负担者死亡、罹患重大伤病、失踪、服刑、身障等情形或家庭遭遇重大灾难者。
(3)单亲、隔代教养、特殊境遇或扶养人口众多等长期贫困家庭。
(4)由该基金会于一般助学及行天宫学生急难济助审核通过之学生中,择定若干名长期助学学生。
五、奖励方式:
(1)一般助学金额大专组(含五专四至五年级及二专、二技、四技、大学部学生)经评选后,每名发放助学金新台币8,000元至10,000元整。
(2)长期助学金额(长期助学之学生,首次申请后由该会不定期关怀其情形,最长助学至大学(专)毕业):大学(专)组:每名每季发放新台币8,000元整,持续助学。
六、申办方式:将资料缴交至本校课指组统一汇整初审后,由本校造册送承办单位进行审核作业。
七、相关网页:https://www.ht.org.tw/
八、相关注意事项及申请检附文件,请详见附件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