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东县政府大专以上学校清寒优秀学生爱心-安心就学奖学金
一、承办单位:台东县政府。
二、项目名称:大专以上学校清寒优秀学生爱心-安心就学奖学金。
三、受理期程:115年10月01日至115年10月23日止(学校截止日)。
四、申请资格:
(1)凡设籍台东县6个月以上,现为国内公私立大专校院(不含夜间部、进修部、推广进修班及在职专班),并持有乡镇市公所出具之低收或中低收入户证明。但不含村里长出具之清寒证明者之清寒学生。
(2)学业成绩平均80分以上,研究所学业成绩平均85分以上,且无任何一科不及格。
(3)操行成绩(或综合表现)80分以上。
(4)有体育成绩者,其体育成绩70分以上(身心障碍者及奉准免修体育课者不计)。
五、奖励方式:大专院校(五年制专科四、五年级)40名,每名新台币6千元整;研究所以上10名,每名1万2千元整。(2)学业成绩平均80分以上,研究所学业成绩平均85分以上,且无任何一科不及格。
(3)操行成绩(或综合表现)80分以上。
(4)有体育成绩者,其体育成绩70分以上(身心障碍者及奉准免修体育课者不计)。
六、申办方式:将资料缴交至本校课指组统一汇整初审后,由本校造册送承办单位进行审核作业。
七、相关注意事项及申请检附文件,请详见附件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