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兰县政府115年第2次「中等以上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
一、承办单位:宜兰县政府。
二、项目名称:115年第2次「中等以上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
三、受理期程:115年09月01日至115年09月20日止。
四、申请资格:
(1)设籍本县,并在国内大学、独立院校、专科学校及高中(职)校之学生(不含夜校、补校、研究所、实习生、在职进修及空中大学之学生)。
(2)学业平均成绩、操性成绩需80分以上(如无操行量化成绩者,需检附无申诫(警告)以上惩处之成绩单以资证明)。
(3)高中(职)、五专、大学(含二专、二技、四技)一年级新生于第二学期起始可申请,毕业当学期成绩不得申请。
(4)专科学校五专制,一、二、三年级学生属高中组,四、五年级学生属大专组。
五、奖励方式:本奖学金核定名额每学期大学(专)50名,每名6,000元,高中(职)50名,每名3,000元,并以各组之低收入户及身心障碍身分之学生优先录取30名为限,馀分配予一般优秀学生。(2)学业平均成绩、操性成绩需80分以上(如无操行量化成绩者,需检附无申诫(警告)以上惩处之成绩单以资证明)。
(3)高中(职)、五专、大学(含二专、二技、四技)一年级新生于第二学期起始可申请,毕业当学期成绩不得申请。
(4)专科学校五专制,一、二、三年级学生属高中组,四、五年级学生属大专组。
六、申办方式:本奖学金仅开放网络申请(以其他方式申请者,不予受理),请至本府教育资讯网(http://www.ilc.edu.tw)-全文检索输入奖学金申请(首页右侧)或至http://rff.ilc.edu.tw/prise/网址登录申请。
七、相关注意事项及申请检附文件,请详见附件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