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NU

:::

转达教育部性别平等教育委员会受理学生提案机制

{{Alt_title}}

主旨:有关本部性别平等教育委员会受理学生提案机制案,请依说明办理,请查照。
说明:    
一、依据本部第11届性别平等教育委员会第3次委员大会会议决议办理。
二、为提升各级学校学生参与性别平等教育事务,本部性平会受理学生提案机制规划说明如下:
(由提案人提案时就读学校为受理收件单位,学生提案流程分为两个管道:
1、学生个人向学生会或其他自治组织提案,再由学生会或其他自治组织向各级学校性平会提案。
2、各级学校学生个人提案及学生会或其他自治组织亦可直接向本部性平会提案。
(提案主题以教育部权责之性别平等教育全国性政策议题为限,学校受理学生提案后,倘提案主题属学校性平会权责议题者,由各级学校性平会讨论处理,属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所设性平会及本部性平会权责议题者,由学校性平会做成决议后移送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所设性平会及本部性平会。
三、请贵校将本案资讯公告于学校网页、转知学生自治组织、于相关集会宣导说明等,以确保各级学校学生获得本案资讯。
四、本部每年受理提案2次,请贵校完成前揭程序后,将提案单及相关附件依限函送本部。受理时间及说明如下:第1次受理收件截止日为114314日(星期五);第2次受理收件截止114915日(星期一),以送达本部时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