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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知台北市政府办理本府第4届食品安全委员会府外委员推荐被遴选人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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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北市政府  函  
 
 
机关地址:
11008台北市信义区市府路1号
 
 
传  真:
02-27205321
 
 
承 办 人:
陈惠群
 
 
联络电话:
1999(外县市02-2720-8889)转7089
 
 
电子邮件:
atdmp1887@health.gov.tw
 
受 文 者:
东南科技大学
发文日期:
中华民国109年11月13日
发文字号:
府授卫食药字第10930829061号
速  别: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条件或保密期限:
 
附  件:
(1件) 台北市政府第4届食品安全委员会被遴选人自荐推荐简章1份( 12722455_10930829061_1_ATTACH1.pdf,共一个电子档案 ) 1091297628_1_12722455_10930829061_1_ATTACH1.pdf (ATTCH1)
 
旨:
为办理本府第4届食品安全委员会府外委员遴选作业,请贵单位于 109年12月25日(五)前推荐被遴选人1名,请查照惠复。
明:
 
一、
依据本府食品安全委员会设置要点办理。
二、
本府第4届食品安全委员任期起讫日期预计自110年3月7日至 112年3月6日止,采无给职方式,聘任食品科学、餐饮管理、分析化学、毒理学、医学、法学、风险评估、流行病学等相关专门学术经验之专家学者若干人,以及食品产业、公民团体及消费者保护团体代表。
三、
凡具食品科学、餐饮管理、分析化学、毒理学、医学、法学 、风险评估、流行病学等专业者,可由个人自荐或团体推荐;食品产业、公民团体及消费保护团体代表则应由相关团体推荐。
四、
本会任务如下:
(一)审议食品安全政策及规范。
(二)审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三)督导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小组之执行。
(四)督导消费者食品安全正确观念之宣导。
五、
本府后续将汇整推荐资料,召开遴选会议遴选出推荐名单 ,签报市长核定后公布委员名单。
六、
检附「台北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第4届遴选人自荐推荐简章 」1份,贵单位推荐名单,请于109年12月25日(星期五)前寄至承办人陈惠群小姐(电子邮件:atdmp1887@health.gov.tw;电话:1999转 7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