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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知教育部修正「大专校院110学年度因应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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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  函  
    机关地址: 10051台北市中山南路5号
    传  真: 02-23976943
    承 办 人: 陈瑞芝
    联络电话: 02-7736-5883
   
   
受 文 者: 东南科技大学
  发文日期: 中华民国110年11月01日
  发文字号: 台教高通字第1100148965号
  速  别: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条件或保密期限:  
  附  件: (2件) 「大专校院110学年度因应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修正规定、「大专校院110学年度因应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修正规定对照表( 0148965A00_ATTCH3.pdf、0148965A00_ATTCH4.pdf,共二个电子档案 ) 1101297550_1_0148965A00_ATTCH3.pdf (ATTCH3)
1101297550_2_0148965A00_ATTCH4.pdf (ATTCH4)
 
  旨: 检送本部修正「大专校院110学年度因应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1份,请查照。
 
明:  
  一、 相关文号:本部110年9月7日、10月4日及10月21日台教高通字第1100121132号、第1100133873号及第1100142943号函(谅达)。
  二、 本部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110年10月28日宣布自11月2日起调整相关防疫措施,爰修正指引有关「教学及授课方式」、「体育、游泳、实习课程、表演艺术课」、「课程以外之集会活动」、「校园空间开放」、「校园餐饮」及「学校宿舍」等部分规定,修正内容请详阅「修正规定对照表」。
  三、 另请学校持续依据指挥中心发布最新防疫等级及相关措施办理。
  四、 本案如有疑问请洽以下窗口:
     (一)一般大学:
     1、招生考试:赖姿谕小姐(02)7736-5884。
     2、课程学习:公立大学洽温雅岚小姐(02)7736-5901、私立大学洽赖鹏圣先生(02)7736-5891。
     3、医事类实习:周君仪小姐(02)7736-5790。
     4、校园防疫及住宿:邱淑贞小姐(02)7736-6304。
     (二)技专校院:
     1、招生考试:张家淇小姐(02)7736-6198。
     2、课程学习:高秋香小姐(02)7736-5862。
     3、医事类实习:林宸宇小姐(02)7736-6797。
     4、校园防疫及住宿:王孟祯小姐(02)7736-6165。
   
   
正本: 各公私立大专校院
   
副本: 本部综合规划司、技术及职业教育司、国际及两岸教育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