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补助114年度「大专校院社团带动中小学社团发展计画」申请注意事项公告,欢迎本校各社团提出申请。 2024-10-14 吴 中平 同步至首页 @校外讯息 @计划案专区 @学务处 @课外活动指导组 学校首页-最新消息 说明: 一、 依「教育部补助办理学生事务与辅导工作原则」规定办理。 二、 本计画活动实施期程为114年3月1日至12月31日,请汇整填写「教育部补(捐)助计画项目经费」申请表1份,部分补助项目详如注意事项,器材、服装等购置费用、钟点费暨行政管理费,一律不予补助,务请参阅附件注意事项妥为规划后提出申请。 三、 本计画受理申请期间自113年11月25日至113年12月27日止,请各校承办人员至「全国大专校院学务工作资讯网」(网址:https://cis.ncu.edu.tw/NsaSys/)进行线上申请、资料上传作业,将「教育部补(捐)助计画项目经费表」印出核章,并同「申请案汇总统计表」于113年12月27日(星期五)前备文函送本部,始完成申请程序。 四、 为配合本部美感教育中长程计划及推动大专与中小学生本土语言发展,建请本计画之活动设计与执行,融入美感教育或本土语言教育,本部优先核予补助。 五、 若对本案有相关疑义,请迳洽本部学生事务及特殊教育司蔡筱如小姐。电话:(02)7736-7864;电子信箱:hj05@mail.moe.gov.tw。 114年带动中小学社团计画申请注意事项_含附件_.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