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立台湾艺术教育馆有关「113学年度全国学生音乐比赛」决赛报名期程公告。 2024-11-14 吴 中平 同步至首页 @校外讯息 @学务处 @课外活动指导组 说明: 一、 依据113学年度全国学生音乐比赛实施要点(以下简称本比赛要点)办理。 二、 旨揭决赛报名开放时间自113年11月20日9时起至12月25日17时止,请自行至全国学生音乐比赛决赛网站(https://web.arte.gov.tw/music/)「决赛报名」项下报名。 三、 为给予各县市转送作业时间,团体项目高中职以下各类组以及个人项目书面报名表之截止时间,由各县市依实际需要另行规定,再统一由各县市审核报名资格并于113年12月25日前(邮递者以邮戳为凭)将书面报名表并同清册寄(送)达本馆,俾利汇提「全国学生音乐比赛委员会」办理,爰请注意县市端收件截止时间。 四、 依据本比赛要点陆、一、(二)1.(1)、(2)、(3)规定,「得迳行参加决赛(团体项目)」之大专校院(限大专组)、大陆台商子弟学校、其他海外台湾学校及特殊学校之团体,其书面报名表免经县市盖章,由学校盖印(大专校院得由系、所、处、院盖章戳)后,免备文于113年12月25日前(邮递者以邮戳为凭)迳寄(送)至「10066台北市中正区南海路43号-国立台湾艺术教育馆表演艺术教育组」,并请于信封上注明「全国学生音乐比赛决赛报名」。 五、 另,凡取得决赛代表权,却未于期限内完成报名者(含网路报名及书面报名表送达本馆),视同弃权。请各参赛者、参赛学校及各县市政府务必掌握报名期程,逾期歉难受理决赛报名。 六、 又,决赛报名注意事项一并公告于全国学生音乐比赛决赛网站,如有未尽事宜,悉依实施要点办理。 七、 若有相关报名问题,请迳洽本馆承办人员,电话(02)2311-0574,团体项目分机118、126;个人项目分机113、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