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度原住民族岁时祭仪放假日期公告
▶依据纪念日及节日实施办法第 4 条第6款及本会110年11月22日原民综字第11000686971号公告办理。
▶本次公告新增之便民措施:本会业依99年部落调查结果之基础,并经征询各族代表及地方政府意见,汇整公告111年度放假日期,
(一)岁时祭仪放假日一律采用「一定期间」的形式,便利族人弹性选择放假日期。
(二)具原住民身分者得从本人、父母或原住民配偶所属民族之岁时祭仪放假日中,任择一日放假
(三)特别于公告中明定,只需户口名簿或户籍誊本等原住民族别身分证明,就能向雇主或学校办理放假一日,无需其他证明文件。
▶「岁时祭仪常见问题集」增列问题15,岁时祭仪若逢国定假日及其补假日,得于前1个上班日或后1个上班日,择1日补假。
▶兹重申原住民族岁时祭仪放假之权利,请(转知所属单位)确实落实,并主动关怀及询问单位原住民同仁请休岁时祭仪假之情形。相关资讯公开于本会全球行政资讯网「岁时祭仪专区」(网址:https://www.cip.gov.tw/),欢迎各机关自行下载应用。
▶其他文件 : 原委会公告、111年度原住民族岁时祭仪放假日期公告、岁时祭仪常见问题集、新闻稿